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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院:一起撤案监督终结五年信访激活两家企业
2020-07-21 09:37:00  来源: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雨花台区检察院收到了公安机关关于张某涉嫌诈骗案的撤销决定书,一起持续五年的涉及两家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的案件最终得到化解,为涉案企业的经营发展扫除障碍,获得双方当事人好评。

  2020年5月初,张某申请检察机关对其涉嫌诈骗罪进行撤案监督,其称自己被错误立案侦查,导致企业经营难以发展。雨花台区检察院受理后发现,该案已立案近五年但至今未移送审查起诉,涉案双方均为民营企业,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回复称该案尚在侦查,不能排除张某涉嫌诈骗罪。

  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民营企业发展,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长指派由分管刑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两名分管检察长,两部门员额检察官成立联合办案组,负责审查该起撤案监督案件。经调阅案卷材料、询问当事人等工作,迅速查明以下案件事实:张某以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于2013年8月向安徽某建筑有限公司销售价值100余万元木材,因与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存在债务纠纷,张某以该批木材实际系自己供货为由,诉请安徽某建筑有限公司直接向其支付货款。公安机关于2015年11月5日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进行立案侦查,法院因此中止民事诉讼程序。

  审查过程中,雨花台区检察院联合办案组发现本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案涉及三方民营企业,且张某现为南京某建材企业负责人,其与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地均在南京。二是本案刑事侦查程序久拖不决,导致当事人无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实现救济,矛盾纠纷长期无法化解。三是刑事案件陷入停滞,不仅阻碍了涉案企业的发展,更难以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为此,雨花台区检察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释法说理促和解。建议木兆公司、张某友好协商,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刑事诉讼程序,通过民事诉讼早日收回欠款,促成共赢。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均申请撤销刑事案件,由木兆公司委托张某向天宇公司主张货款,收到货款后木兆公司和张某按约处理。

  二是依法监督快撤案。雨花台区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多次与公安机关协调撤案处理情况,共同推敲案件细节,提高办理效率。最终,公安机关同意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意见,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撤案程序。

  三是公开听证显公信。雨花台区院邀请省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撤案监督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依据、争议焦点进行详细阐述,双方当事人和辩护人依次发表意见。与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应尊重双方当事人意见,及时撤销刑事案件。

  2020年7月10日,张某专程来到雨花台区检察院向承办人送上锦旗,并表示持续五年的刑事案件终于画上句号,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不仅化解了双方矛盾,也为企业发展扫除了障碍,让其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