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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4-04-18 11:07:00  来源: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区委要求,2024年4月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雨花台区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华晓朝作动员讲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水金作表态发言。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同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区检察院全体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本轮巡察体现了市委、区委对区检察院党组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的重要检验,是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地评估。做好巡察工作是区委巡察组和区检察院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

  巡察组将依据《党章》,严格遵循《巡视工作条例》,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制度规定要求,围绕政治巡察“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和被巡察党组织职能特点,紧盯“权”“责”二字精准监督、有效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及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驻点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如实客观汇报情况。

  会议要求

  区检察院党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为党负责、为党尽责的全局高度,从严从实反映情况、了解问题,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巡察反馈情况狠抓整改落实,统筹好各项工作。要加强纪律执行,锤炼作风形象,区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配合工作。巡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巡察工作要求,严肃政治纪律、严明巡察纪律、严格工作要求,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水金表示,本次巡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区委对我院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是区委对区检察院党组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检察院党组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于我们今后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必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守规矩、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次巡察工作作为加强党性锻炼、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能力水平的难得机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委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增强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纪律性。

  二是精心组织安排。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力支持和配合,确保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全院各部门要把配合好巡察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为巡察组工作创造最优环境、提供最好保障。

  三是诚恳接受监督。高度重视本次巡察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查实,及时反馈,坚决不护短不遮掩。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值班电话025—52873722,1891381324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邮政信箱: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58号杜家巷2号区委巡察办,邮政编码:210012,电子邮箱:18913813241@139.com。同时在区检察院一楼检察服务大厅、二楼楼梯间设置巡察意见箱,接访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6号区检察院102室。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

  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编辑: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