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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赔偿,企业心服口服!
2023-04-27 17:40:00  来源: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精准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环境公益诉讼,积极开展生态损害追偿工作。

  

  近日,根据“以劳代偿”公益损害赔偿协议,雨花台区某餐饮企业负责人带领十余名员工来到雨花三桥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与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官、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净滩”公益劳动。

  该企业因油烟污染问题被环保部门查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介入后认为,该餐饮企业油烟污染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赔偿公共利益损失。鉴于该餐饮企业污染时间不长,整体危害较小,且企业面临恢复经营的关键时期,该院与环保部门讨论决定,允许企业以劳务代偿方式赔偿公益损失。

  该餐饮企业负责人在劳动后表示,此次活动不仅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更使企业上下感受到了维持良好生态和环境的不易,企业将深刻汲取教训,增强环保意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017年以来,雨花台区检察院已经与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建立环保协作机制,并在环保局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官工作站。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联动,及时响应,开展应急处置、鉴定评估、诉前磋商、环境修复等工作,探索出环境公益诉讼诉前公开听证+磋商+专家论证的公益磋商模式,引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人自愿进行磋商,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在环境公益诉讼诉前就实现了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