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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物多样性,为花卉经营者播下法治的“种子”
2024-08-20 09:58:00  来源: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推动,一些奇特的花花草草进入我们的视野,或因其独特的外观,或因其美好的寓意,或因其易于养护的特点,逐渐成为花卉市场上的“网红”。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本不应流入市场的“网红”珍稀植物也被不法分子盗挖、包装、出售,进而被不知情的消费者“跟风”购买。

  兴安杜鹃

  兴安杜鹃看上去犹如枯枝,但只要插入水中浸泡一段时间,就能展现“遇水开花、枯木逢春”的奇景。

  金毛狗

  金毛狗有着跟动物一样顺滑的毛发,金色绒毛着生在它的叶柄基部和根状茎上,像是大金毛的狗头。

  近日,南京市检察院、雨花台区检察院、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 共建美丽家园”现场普法活动,共同帮助花卉市场经营者提升守法经营意识,认清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法律后果。

  检察干警走进花卉市场,向经营者发放普法宣传材料,介绍了桫椤、宝华玉兰等南京常见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种类,并现场答疑解惑,帮助经营者精准识别珍稀植物。

  在花卉批发大厅门口,闻讯前来的花卉经营者齐聚于此,共同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向现场的花卉经营者们分享了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兴安杜鹃、野生发菜等案件的检察办案经历,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说明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让花卉经营者充分认识到销售“网红”珍稀植物有代价,切实帮助花卉经营者提升法律意识。花卉经营者们纷纷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美丽家园”的主题宣传横幅上签字,争做生物多样性的守护者。

  一位经营花卉20余年的经营户感慨道:“检察官,你们这个活动很好,大家多知道一些野生植物保护知识,就能更好地经营了,不会犯错误了!”

  雨花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曹娟在现场说:“保护野生植物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只有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各方通力合作,才能真正推动生物多样性的法治保护。”

  编辑: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