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永平、左兴菊涉嫌诈骗一案,近日,已由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6年5月份至2017年6月份间,犯罪嫌疑人张永平、左兴菊分别驾驶小型轿车,多次在本市雨花台区、鼓楼区、秦淮区、玄武区等区域的广场转盘、岔路口等地,故意驾车碰撞行驶过程中压线变道的汽车,制造对方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通过快速理赔程序骗取被撞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金。经审查,被告人张永平以上述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共计103起,骗取保险理赔金共计人民币114905.5元。被告人左兴菊以上述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共计92起,骗取保险理赔金共计人民币11263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