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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院:携手多部门保护困境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
2020-09-17 10:00:00  来源: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

  每年的新学年开学季看似常态有序,但它的背后凝结着家庭、学校、政府、司法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今年,我院“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零涉毒”共建单位西善花苑社区两名适龄儿童入学的事情,一直牵动着我院关工委同志和未检科干警的心,经多方努力,两名孩子终于如愿以偿顺利入学。

  

  2020年6月,社区负责人和孩子母亲向我院关工委求助,希望检察机关协助解决孩子上学事宜。王某5岁时父亲去世,随母亲到外地生活,后因其母亲再婚再育无暇照顾,于2019年11月返回南京与其祖母共同生活,但尚未有学校接受其入学。许某9岁时父亲去世,随母亲居住在其父亲名下的廉租房内,因其母亲是外省户口且来宁不满五年,不符合承租廉租房的资格,许某的小升初入学遇到困难。王某祖母和许某母亲都非常焦急,恳求相关部门能帮助解决入学问题。获悉上述情况后,我院关工委联合社区第一时间与学校取得联系,学校负责人表示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是达到国家规定入学年龄的儿童都应该且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他们会帮助完善相关入学手续,切实解决两名未成年人入学问题。经协商,王某母亲与王某祖母签订监护权变更协议,社区为许某出具其父亲去世后,许某与其母亲一直居住在辖区内的证明。经多方努力,11岁的王某被安排至南京雨花外国语小学西善花苑分校五年级就读,13岁的许某被安排到金陵中学岱山分校初一年级就读,两名孩子的上学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王某祖母和许某母亲均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协助解决孩子入学问题,她们一定会尽好监护职责,教导孩子珍惜学习时光,在生活实践中努力成长成才。

  

  解决孩子入学问题只是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步,我院关工委与未检科将继续联合学校、社区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在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同时,注重孩子的文化学习和品格培养,努力塑造善良、正直、诚信的品格。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