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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水金检察长向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未检工作报告
2020-06-08 14:28:00  来源: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水金作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指示,全面执行最高检提出的“惩、防、教、治、责”五字工作要求,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托精准办案,着力惩防并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区检察院未检科先后被评为“江苏省青少年维权岗”“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四名干警被评为政法系统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个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事例分别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江苏工人报》等媒体刊登。

  01

  司法办案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约5.66万人,在校学生约4.15万人,他们是未检工作的主要对象。

  2017—2019年,区检察院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包括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共47件60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13人,占全市的3.67%,其中批准逮捕6人,不批准逮捕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17人,占全市的3.56%,其中提起公诉7人,不起诉10人,是全市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总量最少的检察院。

  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区检察院向执法单位和社会机构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和检察建议书2份,先后对责任单位没有落实法律援助、讯问时没有法定代理人到场等错误进行监督纠正。

  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出以下的特点:

  一是电信网络犯罪数量在上升。基本是以网络交友、网络购物为掩护实施的盗窃、诈骗犯罪。一方面,部分未成年人被利益诱惑,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团伙,反映出未成年人犯罪形式的有组织化。另一方面,上述案件中被害人很多也是未成年人,反映出犯罪分子选择对象的低龄化,这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不强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密切相关。

  二是犯罪的暴力程度在增加。以往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主要体现在强拿硬要少量财物、随意殴打他人(轻伤以下后果)等校园欺凌方面,但近年来,先后出现聚众斗殴甚至故意杀人犯罪,反映出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心理偏激和行为冲动,且手段成人化较明显。

  三是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先后发生智障女童被路人侵犯、养女遭养父多次侵犯、多名男童被骗遭侵犯等案件。调查发现,被害人家庭中相关安全防范教育缺乏,被害人缺少相应的自我保护知识。岱山地区此类案件占比较大,需要重点关注。

  四是心理健康问题容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扫黄打非”工作创新方法、加大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新技术、新形势、新业态发展,“黄”“非”问题不断变化。部分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受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影响,实施违法犯罪,不仅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而且对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需要及时预警、妥善处置。

  02主要办法和成效

  1.立足办案,打造未检事业精品工程。

  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团队。2013年,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科,现在由1名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南京市十佳公诉人担任负责人,3名毕业于985、211院校的优秀干警担任检察官助理,组成未检专业办案小组,推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近年来,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还先后与淮安市洪泽区、杭州市余杭区等地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展开对口交流学习,对标找差,取长补短。

  创新完善高标准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得不到及时落实等情况,主动联合区司法局签订了《关于在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办法》,明确规范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流程、时效及法律援助律师选用标准。区检察院还与雨花台公安分局共同制定《性侵案件中被害人取证操作方法》,提出一站式工作的建议,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避免对被害人产生二次伤害。

  积极争取高品质的司法效果。把“你办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作为团队警言,全面规范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做到了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全覆盖。2017年,区检察院在南京市首次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对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提起公诉,到2019年底,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100%。既重办案,更重帮教,独创“3+X”帮教模式,将红色文化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文化教育贯穿办案始终,丰富工作内涵。结合时代特点,灵活运用网络平台建立“雨露·青春课堂”,对5名帮教对象开展监督考察、跟踪帮教等工作,先后开展“网上植树”“网上祭扫”等4次课程,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刊登。2017年以来,经过帮教,共有13名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已经复学或复工,再犯罪率为0。

  2.聚焦校园,营造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

  法治教育校校有。自2008年起连续十余年组织20余名干警在6所中小学开设“少年法学院”,2017—2019年在全区30余所学校开展近千次法治进校园授课活动,受众5万余人。在此基础上,2018年,区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等多部门制定《关于创办街道(园区)少年法学院的工作意见》,联合公安、法院、交警、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共同组建师资库,将授课学校扩展到全区34所中小学,实现了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覆盖、聘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覆盖。

  系统课程月月开。建议区教育局将“少年法学院”教学情况纳入学校教学考核,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等具体课程列入课程表。除寒暑假外,每月每校安排一节法治课,每学年共计开设272节课,实现了校园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和规范化。课外实践年年新。结合法治教育主题,先后在雨花台中学、共青团路中学、金陵中学岱山分校等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旁听庭审、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如辅导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参加教育系统模拟法庭大赛获得江苏省二等奖、南京市一等奖。

  普法故事常常讲。采用故事教学法、情景剧表演等教育方式30余场次,通过创设情境等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法治教学中,真正成为故事中的主人公、课堂上的主人翁,培育学生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思维习惯。定期编写微信小故事,收集社会热点案例,撰写检察官提示,通过学校德育主任→教师→家长→学生的层层传递,累计普法宣传46期。

  3.对接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大平台。

  依托雨花产业特色,帮教基地扎根独角兽企业。区检察院与本地区独角兽企业“满帮集团”达成共识,合力建设“雨露”帮教基地,将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起诉等案件中,年满十六周岁,具有一定技术爱好和专长,无社会危害性的未成年人作为帮教对象,由“满帮集团”为其安排合适的学习岗位,提供技能培训,配合检察机关实施“管、防、帮、教”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培养涉罪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团队意识、学习意识,助力失足少年零障碍回归社会,降低再犯罪机率。已有4名失足青少年经过帮教基地学习后,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联合众多职能部门,关爱力量更多元更持久。2017年以来,与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达成联合互助工作共识,开展对猥亵儿童案中未成年被害人的联合司法救助,克服被害人异地转学等困难,持续开展为期3年的帮扶救助。与西善花苑社区等基层组织共建“零犯罪社区阵地”,连续3年结对帮扶困难家庭23户,为品学兼优的孩子送上救助金4万余元。与团区委共同组织“小雨点”夏令营活动,由干警引导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结交同龄人,融入团队,打开心结;与民政部门一起为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提供关爱,资助学习用品;与街道社区、民政部门联合介入一起外国人涉嫌遗弃的案件,做好涉外婚姻中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工作。

  借力社会专业机构,服务保障更精准更全面。先后与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鼎新心理发展指导中心等社会专业力量建立协作,聘请应用心理学硕士、社会学博士等专家学者参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测评与辅导等工作,并联合开展课题研究。

  近年来,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

  从检察机关内部看,

  一是未检队伍的司法理念还不能全面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工作站位还要提高,办案思路还需要进一步更新

  二是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要加快完善,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品牌特色还不够明显;

  三是干警的专业化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除了基本的办案能力以外,与未成年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能力也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此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还不完备,信息互通还有堵点,资源配置还需要优化,在未成年人亲职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困难救助等专业服务领域还需要更多的支持,这需要检察机关继续全力推动改进。

  03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充满机遇,也是面临挑战的一年,区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惩、防、教、治、责”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求,以助力建设法治雨花和幸福雨花为己任,以争创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为抓手,坚守初心使命,矢志攻坚克难,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惩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用好用足“惩”字,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依法准确提出量刑建议,积极适用从业禁止令,强化诉讼监督,确保罚当其罪,惩治到位。严格执行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尽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犯罪带来的不良影响,回归正常。

  二是依法惩治和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

  坚持创新创优,努力克服简单从轻、单纯打击和帮教形式化问题,在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的同时,依法惩戒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保持必要的司法威慑。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积极适用人格甄别、心理干预、亲职教育等一系列科学的办案、帮教措施,实现精准科学帮教,努力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法律监督,特别是关注和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继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筑牢校园防范性侵的防火墙。不断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司法保护工作,积极推动“事实孤儿”等困境儿童救助安置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快实现检察官尤其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探索开发小程序和APP等载体,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即时性和互动性,破解时间和空间的制约难题。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论证工作,提出基层实践中的意见建议,为破解未检工作中的难题提供法律依据。

  四是加快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规范“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注重规范化建设,抓实抓好《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引导和提高未检工作质量效果。坚持以能办案、善研究、会沟通为目标,培育一批既懂刑事检察,也懂民事、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的复合型专业化人才。推动检察官作为网格员进入基层社区,打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阵地的最后一公里。

  五是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最高检与团中央会签的《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努力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衔接。加强与研究机构、专业社工组织的沟通合作,探索形成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观护基地建设和观护帮教工作的调研、论证、总结,慎重选择共建单位,进一步规范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观护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关系国家未来、民族希望。区检察院将以本次工作汇报为契机,更加努力投入这项有温度、有情怀的工作,用法律教育冲动的孩子,用理性引领迷路的孩子,用信任挽救失足的孩子,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为构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为构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和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做出更大贡献。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