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送上特殊年礼
2017-02-07 11:28:00  来源:

    2017年春节前夕,我院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崔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对其再次进行帮教。

    崔某系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因是未成年人,且有自首情节,20165月本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为8个月。崔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之时,恰是农历鸡年春节来临之际。我院在向崔某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为其送上了一份年货礼包和一个灯笼。希望崔某能够汲取这件事给其带来的教训,牢记在考验期内学习的法律常识,珍惜司法机关给予从轻处理的机会,感恩父母给予的关爱,更希望他未来的人生路有正确的目标,走的明亮。

         崔某的母亲对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过程中自始至终贯彻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第一的理念表示感激。崔某也表示,在考验期内,在检察官的引导下,学习了《弟子规》等传统文化,懂得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今后的人生路上,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成熟稳重、踏实进取的人。

  编辑:徐峰